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:
1.考生必须凭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(含有效居民身份证、电子学生证、社保卡<有照片>、驾驶证、护照、军人证)参加考试。笔试考试迟到15分钟者,不得进入考点考试。
2.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等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信息科技考试严禁携带计算器。笔试考试可携带计算器,但计算器不得具有无线通信功能、电子储存记忆功能和图像功能。考场内考生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。
3.本次考试各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。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;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、水笔或圆珠笔书写,作图使用2B铅笔。
4.笔试考试答题时,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纸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;在试卷、草稿纸上答题无效。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5.开考30分钟后,考生方可交卷离场。